院属各单位:
一、范围与申报条件
1.验收认定范围。纳入重点课程三大计划建设范围的课程(清单详见附件1)
2.申报条件。基本符合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专业核心课程“强化计划”实施方案》(山石院发〔2022〕92号)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通识基础课程“筑基计划”实施方案》(山石院发〔2022〕93号)或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实训设计课程“卓越计划”实施方案》(山石院发〔2022〕94号)文件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中重点建设任务的相关要求。
二、评选流程
课程负责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,填写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大计划重点课程认定申报书》(附件2),并提供课程教学大纲、教学设计、课程教案、PPT、录课等体现建设成效的支撑材料。
学院根据申报材料情况,结合立项时《课程建设实施方案》中课程建设目标及重点任务,对各门重点课程建设情况进行评价,做出认定学院示范课程、合格课程和不合格课程三类。对验收不通过的课程,延期验收。
三、实施路径
1.重点课程建设周期1年,对达到实施方案中课程建设目标和重点任务要求的课程,予以结项。对完成质量高、成果显著的课程,认定为示范课程。
2.对示范课程持续优化激励与条件保障等机制,突出重点课程建设在评奖评优、绩效分配中的比重,适当增加立项课程的工作量核算系数(100%-150%之间),合格课程按1.2系数计算,示范课程按1.5的系数计算。
四、工作要求
学院对推荐课程的内容、教学活动和所有材料进行全面核查,对课程团队以及课程政治性、合法性、完整性、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把关,并填写《重点课程三大计划认定项目意识形态审查表》(附件3)。
各位老师12月20日前,将附件2(《山东石油化工学院三大计划重点课程认定申报书》)、附件3(《重点课程三大计划认定项目意识形态审查表》)以及支撑材料的纸质版和PDF电子版送教学办辛欣老师处(注意:以上三类材料纸质版和PDF版都要提交)。
教育与艺术学院
2025年11月20日